個別業主涉及單位的伸出物,收到屋宇署針對個別業戶的驗樓通知。
以下項目訂明為伸出物:-
a. 露台;
b. 外廊;
c. 花盤架;
d. 晾衣架;
e. 窗戶簷篷;
f. 為屋宇裝備裝置(排水系統除外)而設的任何支承構築物;
g. 與f項所述的屋宇裝備裝置相關的任何喉管或管道。
驗露台 / 驗外廊 及其他伸出物服務
- 取得相關伸出物的屋宇署核准圖則
- 註冊檢驗人員進行訂明檢驗
- 檢驗後,向屋宇署提交檢驗報告及相關檢驗表格
- 若檢驗後需要修葺,註冊檢驗人員會根據守則要求進行檢查及修葺完工檢查,呈交完工報告及樓宇修葺證明書予屋宇署,證明樓宇狀況已變得安全及符合訂明標準。
- 屋宇署交收蓋章之文件副本會提交業主,以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