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驗樓計劃」主要針對樓齡達 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 的業主,須在接獲屋宇署送達法定通知後,委任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並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樓宇檢驗的涵蓋範圍(公共位置)
- 外部構件及其他實體構件;
- 結構構件;
- 消防安全構件;
- 排水系統;以及
- 找出在建築物公用部分及建築物外部的僭建物。
驗樓計劃服務
我司的註冊檢驗人員會親自進行訂明檢驗
- 檢驗及評估樓宇安全情況,並找出樓宇公用部分和外部的僭建物
- 辦理相關法定手續,包括檢驗報告、檢驗證明書,以證明樓宇狀況良好及符合訂明標準。附有屋宇署蓋章之副本會送交業主,以作記錄
- 辦理及呈交詳細調查建議予建築事務監督
- 擬備詳細修葺建議書、工程估價、合約制訂及聯繫相關政府部門或機構
- 確保樓宇修葺工程均按照《建築物條例》要求及標準下進行,確保建築物在修葺後變得安全及符合條例規定
- 制訂全套招標、標書分析連編制報告及建議
- 申請批准圖則及施工前之文件審閱及批核
- 樓宇修葺完工檢查,呈交完工報告及樓宇修葺證明書予屋宇署,證明樓宇狀況已變得安全及符合訂明標準。附有屋宇署蓋章之副本會送交業主
- 完工後之保固期內跟進及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