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樓宇出現整體窗戶欠妥或失修狀況,導致鋁窗鬆脫甚至墮下的意外事件。屋宇署己經在2012年6月30日開始實施強制驗窗計劃。
在「強制驗窗計劃」下,屋宇署會每隔 5年向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宅樓宇除外) 的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送達法定通知,就有關樓宇的所有窗戶,包括公用部分及居所內的窗戶進行訂明檢驗。 如接獲屋宇署送達法定通知,業主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就樓宇的所有窗戶進行訂明檢驗及在有需要時進行所需的修葺工程。
驗窗計劃服務
我司會安排合資格註冊檢驗人士親自進行訂明檢驗
- 確保所有檢驗根據《建築物條例》訂明標準下進行,確保窗戶符合安全。
- 辦理相關法定手續,包括檢驗證明書,證明窗戶狀況良好及符合訂明標準。
- 申報及呈交相關檢驗文件予建築事務監督。根據檢驗結果擬備所需修葺建議,提供合資格註冊承建商。
- 確保修葺工程均按照《建築物條例》要求及標準下進行,確保窗戶在修葺後變得安全及符合條例規定。
- 修葺完工檢查,呈交完工報告及修葺證明書予屋宇署,證明窗戶狀況已變得安全及符合訂明標準。附有屋宇署蓋章之副本會送交業主作記錄。